关于选举海南师范大学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及推荐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
2012-12-20 15:37:17 来源:本站
关于选举海南师范大学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暨第三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及推荐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
海南师范大学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两代会”)代表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学校决定进行换届选举。具体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发挥教代会和工代会职能,增强教职工主人翁意识,全面推进民主办学,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共同为推进省重点大学建设,为构建“美丽海师温馨家园”而努力。
二、成立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海南师范大学第三届“两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张诚一
副组长: 史海涛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名)
王华 王承庆 王颖 郑荣臻 杨育界 姚凯雄 党 意 符永雄 崔国清 谢光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工会办公室
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组
1、代表资格审查组组长:谢光辉
副组长:王承庆 王颖
代表资格审查组负责代表资格的审定,并提交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2、秘书组组长: 郑荣臻
副组长: 党意
秘书组负责应提交预备会及大会的所有文件、资料的审定、印刷工作。
3、宣传组组长:符永雄
副组长:王华
宣传组负责做好大会召开前教代会知识的宣传,以及大会期间的各项报道。
4、会务组组长:党 意
副组长: 姚凯雄
会务组负责组织两会期间会场布置、人员、场地、设备等到位,保障会务的顺利进行。
5、提案审查组组长:崔国清
副组长:杨育界
负责征集提案,对提案进行登记、分类、审查立案,按提案办理程序开展工作,提交提案落实情况报告。
各基层单位应相应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部门行政领导一把手和副书记任副组长,具体组织选举工作实施。机关工会由机关党总支领导,领导小组由机关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原机关工会负责人担任成员组织选举工作。
三、推选“两代会”代表候选人
(一)代表名额及比例结构
两会代表由各学院按总人数15%分配比例选举产生,附属中学按7%的比例选举产生,各基层单位代表总人数为194人(不含校党政工负责人7人以及列席和邀请的代表约20人),其中教师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教师代表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女教职工代表、青年教师代表应占一定比例。(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一)
(二)代表条件
教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我校在编在岗且具有工会会员资格的教职工。
2、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政治热情。
3、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在教职工中具有较高威信。
4、热爱学校,关心集体,有较强的主人翁责任感,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有较强的参与意识和议事能力,能密切联系群众,办事公道,有奉献精神,敢于坚持原则。
5、各基层工会主席一般应当选为代表。
6、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为代表,但需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带名额到有关基层参选,不占基层名额。(代表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1)
(三)代表选举
1、由二级工会提出教职工代表选举方案,方案中应包含酝酿提出的候选人名单,将方案提交校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定后实施选举。
2、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在编在岗)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以及差额选举(差额数不低于10%)的办法进行选举,候选人当选须获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候选人的半数以上同意。
(四)代表审查
1、各基层单位将选出的代表名单报送学校筹备工作办公室,由代表资格审查组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所规定的条件;是否符合所分配的代表结构和比例;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程序。
2、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代表,填写海南师范大学《第三届工会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上交校工会备案。
(四)代表任期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五年。
四、推荐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一) 推荐名额
两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各二级工会推荐1名、机关工会推荐6名候选委员预备人选。
(二)推荐条件
1、应为本届校教代会和工代会代表。
2、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中教师不低于委员总数的60%。
3、原则上为所在单位工会委员。
(三)推荐程序
1、各基层单位领导小组应在正式推荐前将拟定的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到两代会筹备工作办公室,经资格审查组审查后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再由各基层单位大会举行正式推选。
2、各基层单位推荐的“两代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需经校第三届大会主席团讨论拟定正式候选人25人,提交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出23名正式委员。
五、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1、12月7日前各基层单位将选举方案报校工会,经审定后执行。
2、12月21日前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按审定的方案组织选举,推选出的代表及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校工会,经校两代会资格审查工作组审查通过后,填写代表登记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附表2:《海南师范大学第三届工会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表3:《海南师范大学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2、12月27日前校第三届教代会和工代会筹备领导小组讨论拟定委员候选人。
海南师范大学“两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