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海南师范大学三届一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2012-12-31 10:23:07 来源:本站
各基层工会和各位代表: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行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工作,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是广大教职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建设的具体表现。校第三届教代会暨第三届工代会第一次会议拟定于2013年1月中旬召开,根据海南师范大学“两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现面向全体代表征集三届一次教代会提案,有关要求如下。
一、提案内容
(一)可列为提案的范围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上级有关规定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2、有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3、有关学校教学、科研、管理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4、有关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5、有关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的建议和方案。
(二)不列为提案的范围:
1、不符合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及路线、方针、政策的问题;
2、不属于本校和本届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3、没经过充分的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提案;
4、涉及教职工对自身或他人个别的具体问题;
5、不符合技术规范、缺乏可操作性的提案。
二、提案分类
1、思想政治建设;
2、学校规划;
3、教育教学改革;
4、科研;
5、管理;
6、队伍建设;
7、校园建设与环境治理;
8、后勤保障;
9、住房、医疗、福利、生活;
10、其他。
三、提案征集要求
1、请各基层工会按提案征集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把《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代表,组织代表酝酿提案,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2、教代会代表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拟定提案前应深入了解校情民意,集思广益,认真撰写提案。
3、提案的格式要求一事一案。每个提案须有1位代表为提案人,2位及以上代表为附议人。每项提案应包括案名、提案内容及具体建议三部分,提案力求建立在一定的调研基础上,观点清晰,内容翔实,建议措施具体可行、妥善得力。
四、提案递交要求
各基层工会负责对本单位代表的提案进行收集和初审,集中统一递交到学校教代会提案审查组(设校工会办公室)。
五、提案评选
提案征集和处理结束后,将进行提案工作组织奖和优秀提案评选工作。
六|、提案征集截止时间
本次提案征集截止时间:从发文之日起到2013年1月15日截止。
附:海南师范大学三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征集表
海南师范大学“两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2月30日
提案号:
海南师范大学三届一次教代会提案征集表
提案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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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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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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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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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议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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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类 别 |
□办学 □思政 □教学 □科研 □人事 □管理 □财务 □后勤 □住房 □治安 □福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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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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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建议:
提案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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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审查意见: 该项提案经审查,同意送 (单位)主办,并同意送 (单位)协办,请认真处理回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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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填不下的内容,允许另附页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