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舞协会
2013-05-09 11:38:29 来源:本站
海师工会教职工文体协会(社团)登记表
协会(社团)名称 |
全称:海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健身舞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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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社团)性质: 非营利性教职工业余文化活动群众性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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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会长 |
邹 铃 |
电话: |
所在单位 |
海师 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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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会长 |
石汉美 |
电话: |
所在单位 |
海师 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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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少丽 |
电话: |
所在单位 |
海师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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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邢宜楠 |
电话: |
所在单位 |
海师学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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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永花 |
电话: |
所在单位 |
海师 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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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社团) 状态 |
此前已成立 ○ |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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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拟组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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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 身 舞协会章程
健身舞协会章程
健身舞协会章程 |
一、名称:海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健身舞协会 二、性质和宗旨 1、性质:海南师范大学健身舞协会是在群众自愿参加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建立的非营利性教职工业余文化活动群众性组织,接受海南师范大学教育工会的管理。 2、宗旨:海南师范大学教职工健身舞协会严格在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以锻炼身体、增强体质、陶冶情操,营造健康、和谐、高雅的文化活动氛围为宗旨,为教职工健身舞业余文化生活服务。 三、组织机构产生及换届选举办法 1、参加协会条件:凡同意并遵守协会章程,不论男女老少均可自愿报名加入协会,并登记注册成为本协会会员; 2、组织机构及产生:本协会组织机构设负责人5名,其中: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秘书长二名,由协会成员大会选举产生,得票超过半数以上者当选。 3、换届选举:组织机构成员每届任期三年,任职期满后,由协会成员大会选举通过,产生新一届组织机构。 四、会员的权利 1、具有自愿加入协会或退出协会的权利; 2、在协会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有向协会组织或上级管理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5、有权监督协会的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 五、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服从协会的决议和决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 2、坚持参与本协会组织的健身舞锻炼活动; 3、协助并参与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活动; 4、按规定缴纳会费; 六、会费的缴纳和管理 1、为维持协会活动的正常运转,会员应一次性缴纳会费20元。 2、会员自愿退出协会需向组织者提出,并注销姓名。 3、会费(会员缴纳会费和工会支助费)作为本协会活动基金,用于所需设备购买、维护维修及协会开展各项活动的经费,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收支明细账本、完备开支审批手续,并定期向会员公布,每年度年检时向学校教育工会报告会费开支情况,任何人不得占为己有或挪为它用; 七、日常管理 1、协会的组织者应具有奉献精神,不计报酬,认真负责地组织开展协会各项活动,自愿为本协会会员提供所需服务; 2、自觉接受学校工会对协会工作的管理、考核和年检; 3、树立本协会良好的社会形象,互相帮助、团结合作,努力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健康、快乐、和谐的健身舞活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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