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海南师范大学“我的海师 我的梦”演讲比赛的通知
2014-10-09 08:59:47 来源:本站
各二级工会:
今年是我校建校65周年。六十五年来,在历任领导班子及全体教职工的努力下,我校发展成为海南省教师教育中心,重要的高级应用人才培养基地、科学研究基地和海南教育文化对外交流基地,为海南基础教育事业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庆祝我校建校65周年,充分激励广大教师爱校爱岗、无私奉献的精神,弘扬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职业情操,努力为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改革、建设和谐校园多作贡献,校教育工会决定在教师中开展以“我的海师 我的梦”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参加对象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龄在40岁以下的教师。
二、演讲内容
演讲内容应围绕主题,充分反映我校教师热爱教育,勇于奉献的精神风貌,具有时代特征、学校特色、教师特点,要坚持弘扬教师“ 爱岗爱校、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精神,充分体现我校教师道德思想与精神风尚。
演讲题目、演讲稿自拟。
三、比赛办法
(一)组织由有关的领导、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委会
(二)选手的出场顺序通过抽签确认。
(三)每名选手演讲时间在5分钟以内。采用选手现场演讲,评委当场打分、当场亮分的方法确定比赛结果。
(四)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举办预赛。
四、评分规则
(一)评分方法:比赛采取100分制,评委现场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平均分作为最后成绩。
(二)评分标准:
1、演讲内容(40分)
要求:主题鲜明、深刻,内容充实具体、条理清楚,逻辑严密,结构精巧,富有启发性。
2、语言表达(30分)
要求:普通话标准、发音清晰、表达流畅,语言贴切、生动。
3、表情仪态(10分)
要求:脱稿演讲,感情充沛,精神饱满,服饰整洁、朴素,仪态端庄、自然大方。
4、演讲效果(20分)
要求:富有启发性,听众反应好,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号召力。
五、报名时间
各单位推荐至少1名选手参加演讲比赛,并于10月17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及演讲题目报到校工会办公室。
六、奖励办法
比赛设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优秀奖若干名。
七、比赛时间和地点
初定于10月31日晚上八点正在田家炳书院二楼报告厅。(如有变动则另行通知)
八、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积极参加。
2、各单位要以庆祝建校65周年为契机,通过比赛,对广大教职工进行一次爱校爱岗、努力奉献的师德师风教育,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海南师范大学教育工会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