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海南师范大学三届三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2014-12-15 08:52:44 来源:本站
各二级工会和各位代表:
海南师范大学三届三次教代会拟于2015年1月22日召开,根据《海南师范大学教代会提案工作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做好提案征集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范围
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向教代会提出提案,是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力,参与学校改革、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权益,积极为学校建设献计献策的一种重要形式。凡属有关我校建设、改革、发展的重要工作或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均可列为提案。
(一)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民主管理、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二)学校改革和发展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三)校风、教风、学风,教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四)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五)其它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建议和意见。
二、提案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月22日结束。
三、提案要求
(一)每份提案需由我校教代会正式代表三人以上(含三人)联合签名提出,其中一人为主提者,其余为附议者;并填写“海南师范大学三届三次教代会提案表”;
(二)填写提案表应做到一事一提案,一提案填一表;
(三)提案要求实事求是,反映大事,言之有据,简明扼要;
(四)不属于本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不列为大会提案。
四、提案递交要求
二级工会负责对本单位代表的提案进行收集和初审,集中统一递交到学校教代会提案工作组(设校工会办公室)。
附:海南师范大学三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征集表
海南师范大学教育工会
2014年12月10日
海南师范大学三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征集表 提案号:
提案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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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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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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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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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议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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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类 别 |
□办学 □思政 □教学 □科研 □人事 □管理 □财务 □后勤 □住房 □治安 □福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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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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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建议:
提案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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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审查意见: 该项提案经审查,同意送 (单位)主办,并同意送 (单位)协办,请认真处理回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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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表填不下的内容,允许另附页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