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龙昆南校区教工住宅区业主代表的通知
2015-07-10 08:25:17 来源:本站
各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政策和法规,为维护我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住宅小区的服务、安全等物业管理质量,经校工会与校后勤处研究,拟先由各单位推荐龙昆南校区教工住宅区住户代表,在此基础上选举产生龙昆南校区教职工住宅区临时业主委员会。为做好住户代表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的住户代表条件:必须是居住在龙昆南校区教工住宅小区的有房屋产权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办事公正、遵纪守法、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的业主代表担任。
二、被推荐的住户代表产生范围:金花园住宅区(共5栋)、怡园普通住宅区(共20栋)和新建22、23、24幢高层住宅三个区域。
三、推荐名额:各单位可从三个住宅区域中各推选出1名住户代表,三个区域共推荐3人,机关各部门住户(由机关工会负责推荐)和离退休人员住户(由离退休办负责)因居住人数比率较大,可从三个住宅区域中各推选2名住户代表,三个区域共推荐6人;住户代表必须是居住在本区域的才能有效
四、报送时间:请各单位在7月14日下午下班前以书面形式把推荐的住户代表名单报来校工会。
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通知规定要求,积极组织落实,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把我校教工住宅区临时业主委员建立起来。
校 工 会
校后勤管理处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