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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工会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2018-05-11 15:59:00   来源:本站   

各二级工会:

         依据《海南省总工会关于落实<海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琼教工【2018】2号)第五条规定,会员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会费。我校2018年度工会会费收缴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收缴对象:

    校工会会员。

二、交纳标准:

在编在岗会员按月工资的前两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的5‰(千分之五)缴纳会费(四舍五入,保留整数)。聘用人员(校聘和自聘)按实发工资5‰(千分之五)缴纳会费。会费收取标准按照2018年4月份工资计算会费 ,2018年1月份入职人员交足12个月,2018年1月份后入职的人员按照入职月数交纳会费。

三、截止时间:

2018年 6 月15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 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工会要认真做好收缴工会会费的组织和宣传工作。会费收缴后将百分之五十返纳各二级工会,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服务于广大教职工会员。
  2. 会费的收缴和使用要公开透明。
  3. 凡缴纳2018年工会会费的教职工,成为工会会员,方可参加工会组织的工会会员活动。
  4. 请各二级工会做好会员会费的收缴工作,并统一存入以下帐户:

    单位名称:中国教育工会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单位账号:265004215401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海口凤翔西路支行

    5、请各二级工会将《工会会员会费收缴信息表及会员信息采集表》(附后)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02866116@ qq.com,纸质版经领导签名及盖章后与缴纳会费的银行回执单于6月15日前交校工会备案。

附件:1、关于印发《海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2、2018年工会会员会费收缴信息表及工会会员信息采集表

 

                                 海南师范大学工会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