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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我校教职工困难补助的通知

2019-10-16 11:43:08   来源:本站   

各二级工会:

    为切实做好生活困难教职工的扶困救助工作,体现组织关爱,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现将申报教职工困难补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困难教职工的基本条件

    1.配偶为下岗职工或丧失劳动能力;

    2.教职工或其直系家属成员患重大疾病;

    3.家住灾区,家庭遭受灾害影响较大;

    4.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困难。

    5.青年教职工配偶暂时无业无收入。

    (注:家庭已购买小车,或两套及以上商品房的教职工不得申请困难补助)

    二、申报程序

    各二级工会应尽快将本通知内容通知到本单位所有在职职工。困难教职工在接到通知后,认真如实填写《海南师范大学特困教职工申请表》(附后),于2019年10月30日前交工会郑老师(电话:65882909,邮箱: hsghyx@163.com ),校工会研究后确定具体人选。

    三、具体要求

    各二级工会要主动关心困难教职工生活,认真组织困难教职工申报困难补助,同时也要严格把关,实事求是,防止虚报,并根据申报人员的困难程度排序,由二级工会主席签字、单位签章后再报校工会。校工会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困难教职工及补助标准的确定

    困难教职工及补助标准将由校工会集中开会确定。

    附:海南师范大学特困教职工申请表.doc

海南师范大学工会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