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依据《海南省总工会关于落实<海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琼教工【2018】2号)第五条规定,会员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会费。我校2018年度工会会费收缴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收缴对象:
校工会会员。
二、交纳标准:
在编在岗会员按月工资的前两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的5‰(千分之五)缴纳会费(四舍五入,保留整数)。聘用人员(校聘和自聘)按实发工资5‰(千分之五)缴纳会费。会费收取标准按照2018年4月份工资计算会费 ,2018年1月份入职人员交足12个月,2018年1月份后入职的人员按照入职月数交纳会费。
三、截止时间:
2018年 6 月15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 工作要求:
- 各二级工会要认真做好收缴工会会费的组织和宣传工作。会费收缴后将百分之五十返纳各二级工会,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和服务于广大教职工会员。
- 会费的收缴和使用要公开透明。
- 凡缴纳2018年工会会费的教职工,成为工会会员,方可参加工会组织的工会会员活动。
- 请各二级工会做好会员会费的收缴工作,并统一存入以下帐户:
单位名称:中国教育工会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单位账号:265004215401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海口凤翔西路支行
5、请各二级工会将《工会会员会费收缴信息表及会员信息采集表》(附后)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02866116@ qq.com,纸质版经领导签名及盖章后与缴纳会费的银行回执单于6月15日前交校工会备案。
海南师范大学工会
2018年5月11日